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5-01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昨日,記者從越秀區發放的越秀區小學一年級招生簡章中獲悉,今年越秀區小學一年級新生將於5月10日起連續3天開始登記報名。
  根據要求,今年的招生對象是要具有本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並於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凡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監護人(父或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併到房產所在地的對口學校辦理入學登記。
  根據安排,今年的小學一年級新生的報名登記時間是5月10、11、12日共3天。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由越秀區教育局統籌分配學位,學位分配通知書於6月8日由家長到登記學校或指定學校領取。新生註冊時間於6月15、16日進行,屆時家長持學位分配通知書到錄取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對不依時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又符合越秀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由越秀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報名時需提供相關材料
  (一)隨父母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為業主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戶口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3.《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二)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產證;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戶口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3.《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三)租住戶適齡兒童需提供:1.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複印件;2.家長及小孩在本區的戶口簿原件、複印件(集體戶需同時提供戶口地址頁);3.《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原標題:越秀區小學新生5月10日起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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